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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交警: 向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说“不”

信息联播山东讯(记者梅鲁生 通讯员高杜鹃) 从5月1日开始实施《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以来,临沂公安交警认真从严从细贯彻执行。通过开展路面整治、源头宣传,让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进一步增强了交通安全意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在实施《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工作中,临沂公安交警合理安排警力,在广场、学校、商场、市场等电动自行车通行集中的路口路段设置检查点,集中整治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行、浏览电子设备、以手持方式拨打接听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全力创造文明、有序的交通行车秩序。

同时,民警还向过往的骑乘人员和群众发放宣传单页,讲解近期发生的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案例,以案说法,让广大交通参与者认识到骑乘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引导广大驾乘人员摒弃交通陋习,拒绝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

【责任编辑 张春兄】


创建时间:2022-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