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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阆中:政府收购打白条国土局拍卖有猫腻

近日,记者接到四川省阆中市柏垭镇居民敬元林的求助信。敬元林在信中称:“我被柏垭镇政府和原阆中市国土局狼狈为奸联手设计的圈套给套住了,如今处于债台高筑、捉襟见肘生活状态,自己欲哭无泪、欲诉无门……生不如死,恳请新闻媒体给予关注。”

读了四川省阆中市敬元林的求助材料后,记者感到惊诧和困惑,在当下高压反腐和严格要求依法行政的政治环境下,为何还有如此荒唐事情?为了了解事件的真实经过,记者远赴素有“世界风水文化之城”的古城阆中进行调查了解。

世界风水文化古城——阆中

记者临行前,通过网络了解了一下素有千年古城之美誉的阆中的概况。阆中,古称保宁,是四川省南充市代管的县级市,地处四川盆地东北部,位于嘉陵江中游,秦巴山南麓,山围四面,水绕三方。东靠巴中市、仪陇县,南连南部县,西邻剑阁县,北接苍溪县。2000多年来,为巴蜀要冲,军事重镇。

阆中市幅员面积1878平方公里,总人口约86万。是中国生态建设示范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世界千年古县、中国春节文化之乡。

阆中,素有“阆苑仙境”、“巴蜀要冲”之美誉,唐代诗人杜甫在这里留下了“阆州城南天下稀”的千古名句。古城建址是完全按照唐代天文风水理论的一座城市,被誉为“风水古城”。  

2018年度《中国国家旅游》最佳生态旅游目的地。

2018年12月,阆中市喜获“2018年度中国十佳脱贫攻坚与精准扶贫示范县市”。

敬元林竞拍取得合法不动产

敬元林,1956年出生于柏垭镇,是地地道道的阆中人。身高约1.6米左右,身材偏瘦,巨大的压力让一个刚到花甲之年的男人过早地驼了背,头发也过早地稀疏了。岁月的小刀在他脸上无情地留下了生活沧桑的条纹,一双忧虑无助的眼神,这俨然是一个士气衰弱的男人的精神面貌,不像是一位房地产开发商的面貌。这是记者在阆中见到求助人敬元林时,映入眼帘的形象。

敬元林给记者详细讲述了自己的遭遇经过,并提供了书面资料做证据参考。通过当事人的讲述,结合书面材料,记者脑海中逐渐有了一个清晰的事件梗概。

2013年10月15日,敬元林参加了阆中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在阆中市政务中心四楼举行的资产拍卖会,最终敬元林以557.3万元取得了“阆中市柏垭粮油收储管理站房产与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粮油站产权’)”。其中土地面积5489.57平方米,建筑面积3237.98平方米。在规定的时间内,竞得者敬元林交清了全部款项,合法拥有拍卖标的物的产权。

 

阆中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与敬元林签订的《成交确认书》

柏垭镇政府:征收定价无依据且不付款

2014年柏垭镇政府要进行总体建设规划,根据阆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2014)012号文件的内容显示,敬元林拥有的粮油站产权也在这次的整体建设规划区域内。

敬元林近年来也在建筑市场打拼,听说镇里要进行总体建设规划,敬元林也想为乡镇建设助力,于是积极与镇政府沟通,最终取得了柏垭镇的整体建设参与权,他要开发的地块正是自己竞拍取得的粮油站的那块地。按常理,敬元林通过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可以变更原土地的使用性质。阆中市国土局没接受敬元林当时的申请,而是要强行收回这块土地的使用权,重新进行招拍挂。

6月13日,记者来到阆中后,通过市委宣传部联系到了柏垭镇党委书记刘才文(原柏垭镇镇长),傍晚时刻记者见到了从会场抽空急匆匆赶过来的刘才文书记。刘书记利用会议间隙向记者简单介绍了事件的经过,敬元林开发的地块正是柏垭镇当初总体建设规划的001号地块,即柏垭镇BY(2014)001号地块,敬元林是通过阆中市国土局土地储备中心进行公开招拍挂取得的。镇里对敬元林的粮油站产权那块地进行了整体的征收,对规划建设工作一直积极引导促进,其中也协调过,但效果不佳,所以一直停工搁浅。停工的主要原因是敬元林的资金出现问题了。

记者查阅了柏垭镇政府征收敬元林不动产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收购协议》发现,镇政府征收敬元林不动产的价格正是敬元林从阆中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竞买时的成交价格。一分钱不多一分也不少,但没有第三方的资产评估报告做依据。

 

柏垭镇政府征收敬元林粮管站产权的《收购协议》

 

记者向柏垭镇刘才文书记提出疑问:“柏垭镇政府不是土地和房产主管部门,不具备土地和房产的征收主体资格,为什么要征收敬元林的粮油站产权?”

刘才文书记解释说:“当时镇里是接受了国土局的委托,才对敬元林进行征收的。”

“你们有国土局的委托书吗?提供给我们看看。”记者接着问道。

“应该有的,回头我们找一找给你们。”刘才文书记答道。

记者接着问道:“当时镇政府征收敬元林的粮油站产权,请有资质的评估公司进行资产价值评估了么?”

“我们当时没有进行评估,就是按照敬元林竞买时的总价款来征收的。”刘才文书记回复说。

“《收购协议》中的付款方式,第1条中显示,……镇政府以出让金价款返还后为支付乙方(被收购方)的收购款。第3条,如果该宗土地在阆中市国土局挂牌出让后没有出让成交或没有单位和个人竞买的,双方约定本收购协议自行终止。这两条约定有些显示公平、不符合正常的房屋土地征收协议订立的平等原则,镇里当初为啥要这么做?”记者提出质疑。

刘才文书记解释说:“当时我们镇政府没有那笔钱来征收敬元林的粮油站产权,只能等土地出让后,市财政部门返还土地金给镇上,我们才有钱支付这笔款。因为镇里没有资金来替国土局垫付征收款,所以拍卖不成土地,收购协议也就自行解除了。”

阆中国土局:涉嫌多处违法违规操作

记者听了敬元林口述,又仔细阅读了他提供的材料后发现,原阆中市国土局(现名称:自然资源局)依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5条的规定,本可以接受当事人的申请为其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性质变更和补缴土地出让金事项,但没有给予办理,而且还把该地块一分钱没花直接拿出来招拍挂了。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国土局拿出来进行招拍挂的土地应该是净地,是在国土局土地储备中心进行储备的闲置土地,而不应该是只委托乡镇政府走形式签订一份没有实际意义的征收《协议》,走一下形式,敷衍塞责、掩人耳目为目的。

国家2007年实施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中第十条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土地估价结果和政府产业政策综合确定标底或者底价。”然而,阆中市原国土局在进行柏垭镇BY(2014)001号宗地招拍挂时,并没有事先请评估公司对该宗土地估价,而是随意定的出来价格。

敬元林提供的阆中市阳光地价评估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2月10日出具的编号为【2015】(估)字第006号《土地估价报告》,正是对柏垭镇BY(2014)001号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的评估。而国土局与敬元林签订的柏垭镇BY(2014)001号宗地《拍卖成交确认书》,时间是2014年9月5日。本应属于前置条件的《土地估价报告》,却在拍卖成交后5个月后才出来。那么,阆中市原国土局是根据什么来确定拍卖底价的呢?没有地价评估作参考的土地使用权拍卖是否合法合规呢?

记者带着疑问,在阆中市市委宣传部通过电话向曾经经办此事的原阆中市国土局安股长求答案,并提出请其协助查档、厘清事实,安股长以忙于下乡开会没时间接待记者查档为由拒绝了接受采访。记者又向安股长提出帮忙联系局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查档,安股长电话里说局里没有闲人,最近工作特别忙,等以后有时间的吧。安股长又一次拒绝了记者的查档请求。新闻媒介并非公检法司公权力机关,记者没有权利要求国土局必须提供与事件相关档案资料供查阅。

相邻地块,地价相差悬殊

敬元林在材料中反映:“2014年阆中市国土局同时拍卖了柏垭镇两宗土地,一块是柏垭镇BY(2014)001号宗地,另一块是柏垭镇BY(2014)002号宗地。1号地每亩价格82万元,2号地每亩价格58.27万元,而1号地比2号地每亩高出23.73万元。2号地的地理位置和交通条件等因素都好于1号地,为何单价相差如此悬殊呢?”

事件由于国土局经办人员不配合记者的采访调查,暂时无法查清事由,厘清事实。

依法行政,是社会主义法制的本质

依法行政,是建立法制社会的首要之举。依法治国,首先要依法 “治官”,依法治权。依法行政可以有效防止“人治”和政府职能的随意化,防止滥用职权和以权谋私,防止滋生腐败。
    
依法行政,必须正确处理好政府与人民的关系。要始终牢记我们手中的权力是属于人民的,人民把权力交给我们行使,是要我们用它来保护人民,为人民谋利益。依法行政,从根本上说,就是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满腔热情为人民办事,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这反映了社会主义法制的本质,也是宪法体现的根本原则。

依法行政需要各级政府贯彻落实到位,不是一句空头话。回顾一下四川省阆中市敬元林名下的粮管站产权被征收和国土局拍卖该宗土地使用权过程中,都存在涉嫌违法违规之处,但涉事单位为什么要这样做?是一个未解之谜。

本刊将继续予以关注此事的进展。

原文:http://www.gajl.net/zhxw/18783.html


创建时间:2019-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