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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栖霞破产抵债案:一笔债权两度易手,一份迟到的裁定引出企业诸多难事

  山东栖霞这起企业破产案件,过程一波三折。整件事最受关注的一点,是一桩拖了好几年的合法抵债审批,在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当天落地,把企业逼入进退两难、面临缴纳巨额税费的境地。围绕裁定书载明的债权人身份,以及破产管理人多年来的履职情况,诸多疑问至今没有明确说法。

 

(图为破产企业卫星图片)

 

先看懂:企业破产清算基本流程

  很多人看不懂破产纠纷,核心是不清楚企业破产到底怎么办事,这里先用大白话普及标准流程。

  1、企业破产立案:公司彻底资不抵债、还不上钱后,法院裁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停止企业自主经营,开始统一清算资产、统一还债。

  2、法院指定破产管理人:也就是破产企业"临时大管家",全程代替破产企业干活,负责盘点资产、做账审计、公开拍卖资产、对接所有债主、推进破产流程,所有资产处置动作都要通过管理人走流程。本案资产管理人是一家律师事务所。

  3、债主确权:所有借钱给破产企业的债权人,申报自己的欠款金额、抵押资产,确认合法债主身份。本案中的两家投资企业,就是合法抵押债主。

  4、资产公开拍卖变现:管理人按照法院通过的方案,把土地、厂房、设备等资产公开拍卖,卖出的钱统一用来还债。

  5、流拍后可"以物抵债":如果资产多次拍卖、没人买(流拍),合法债主可以申请不用给钱、直接用资产抵账,但前题是法院出具裁定后,资产就过户给债主,整个破产流程闭环办结。

  简单总结:企业破产是法院、管理人按法按规卖房卖地、统一还债,以物抵债是正规兜底方案。本案中就是这套正常流程里出现的种种波折。

  案子源头:2016年工厂倒闭,诞生五千多万抵押债权

  整件事从2016年开始。当年,烟台金源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经营不善彻底倒闭,进入破产清算流程。

  同年6月,烟新联盈(潍坊)农业科技发展合伙企业,出钱从工商银行栖霞支行手里,接手了金源纺织一笔5100万元的抵押债权。简单讲,就是这家纺织厂欠银行的钱,烟新联盈拿钱给抵上了,现在破产企业变成欠烟新联盈的钱。

  烟新联盈拿出了真金白银,对应的抵押物也很明确:纺织厂的两块土地、两栋办公楼和一间生产车间,资产真实有效,手续齐全。但对烟新联盈来讲,这些资产要尽快变现,不然会给企业资金流转带来很大压力。

(图为双旺投资告知破产管理人债权转让的截图)

 

 

多轮拍卖没人要,抵债申请多年没有结果

  2020年开始,破产管理人多次对这批抵押资产公开拍卖,但每次都没人出价,全部流拍。

  只要资产多次拍卖卖不出去,债主可以向法院申请以物抵债,简单说,就是拍卖卖不掉,直接用厂子的土地、厂房抵扣对应的欠款,是破产案里很常规、合法的处理方式,但得有法院认可的裁定才可。

  2020年9月,烟新联盈按规矩向栖霞法院申请以物抵债。申请交上去后,一直没有处理结果。接下来几年,企业反复催促、多次申请,始终没有任何动静。

  几年漫长的空耗,让烟新联盈拿出这笔钱的融资利息、资金成本越滚越高,实在扛不住压力。2025年4月,烟新联盈把其中2573.8万元的债权,连同对应的两块土地、一间车间抵押物,转让给了烟台栖霞市双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双旺投资"),这本是正常的债权转让,但双旺投资的麻烦来了。

(图为办案法官给双旺投资负责人发送裁定的截图)

 

 

新债主接手继续申请

  双旺投资接手债权后,在2025年6月正式向法院申请以物抵债,

  面对合法合规的申请,同样迟迟没有下来裁定,当时给出的说法是:案子还有职工工资、员工补偿等遗留问题没理清,需要办完才能出抵债裁定。

  2026年3月,法院、公安、工信等多个部门一起表态,明确承诺4月10日前一定把裁定办好、送达企业。到了约定日期,依旧毫无动静。

  一年多的等待无果,同样拿出真金白银的双旺投资资金压力巨大,只能再次选择转让债权止损。2026年4月30日,双旺投资和青岛一家企业签了债权转让协议。

    2026年8月7日,最受关注的一天来了。

  当天上午,双旺投资通过微信,正式把"债权已经转让给青岛公司"的消息和文件,告知了破产管理人,完成了法定报备流程。从法律上来说,这一刻起,债主就已经换成了青岛企业,双旺投资不再持有这笔债权。

  就在当天下午下班前,拖延了太久的以物抵债裁定书,通过微信将电子版裁定下给了双旺投资,裁定双旺投资从即日起可以办理房产、土地过户甚至是买卖,双旺投资一下子懵掉了,因为,他们已将债权转让给了青岛这家企业。

(图为双旺投资致法院的告知函)

 

企业进退两难:认裁定就违约

  这份裁定,直接把双旺投资架在了火上。

  只因为,双旺投资和青岛企业签了《债权转让协议》,如果按法院的裁定,债权还是双旺投资的,那双旺投资便是严重违约,也相当于双旺投资与青岛企业之间,不是免各种税费的债权转让,而是实物交易,这样,双旺集团面临要交纳土地增值税、地方复加税、教育复加税等六种巨额税费。

  双旺投资说,按法理,法院在下裁定之前,需要向拥有债权企业核实很多东西,先是核实债权,再是核实各种费用交纳情况,比如,需向管理人交纳破产管理费,向法院交纳诉讼费,向看护企业抵押物交纳看护费等等,这些全齐了,才能下达裁定。

  为了规避违约和交纳各种税费的风险,8月8日,双旺投资立刻给法院发函,请求撤销旧裁定、重新给青岛企业出具合法裁定;

  8月9日,双旺投资和青岛新债主一起向法院提交异议申请,要求重新审查案子。直到现在,法院依旧没有任何回复。(记者锦派)

  【律师解读】

  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王惠律师分析认为,本案系破产程序中以物抵债与债权转让交织引发的争议。

  从程序层面看,债权人依法转让债权并通知破产管理人后,权利主体即发生变更。法院作出以物抵债裁定时,应当核查当前真实的债权人身份。案涉裁定作出时,双旺投资已完成债权转让,若仍将其列为抵债权利人,存在权利主体与裁定载明主体不一致的程序瑕疵。当事人可通过执行异议、复议等法定程序,请求对该裁定予以审查处理,要求法院更正或撤销裁定。

 

来源:派新闻

创建时间:2026-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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