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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听者说丨三年九开庭:一个“不大”的案件为何审成一地鸡毛?

 

  2026年2月26日,山东省郯城县人民法院审理的原黄岭村党支部书记陈祥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诈骗罪一案,将再次敲响法槌。这已经是该案的第九次庭审。

  从涉案金额看,这绝非什么惊天大案:指控受贿8.7万余元,诈骗4.2万元,合计不过十余万元。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在司法实践中常见的“小案”,却上演了一出历时三年、九次开庭(不含多次庭前会议)、三次重组合议庭、三次更换承办法官、六次报请最高法延长审限的荒诞剧。被告人吞药抗争、父母被拒法庭门外、律师举证受阻、关键录像“失踪”……一场本应严肃庄重的司法审判,为何演变成了一场鸡飞狗跳、一地鸡毛的闹剧?

数字背后的荒诞:小案大动干戈

  公诉机关指控:1、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土地流转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所送钱款共计87525.85元;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2、在帮助他人出售房屋过程中,故意隐瞒房屋真实交易价格,从中骗取4.2万元,涉嫌诈骗罪。

  如果仅看公诉机关的指控,陈祥案的案情简单清晰。但一旦进入诉讼程序,各种匪夷所思的数据便勾勒出一幅程序失控的图景。

  审限制度形同虚设。根据《刑事诉讼法》,此类案件审理期限通常为两个月,至多三个月。即便符合特定情形,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延长三个月。然而,郯城法院竟先后六次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延长审限,累计延期长达18个月。既非死刑复核,亦非涉黑涉恶集团犯罪,一个基层村干部的个案,既不符合“可能判处死刑”、“重大犯罪集团”等法定延期条件,也不属于“案情特别重大、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特殊情况。这种“以延代审”的操作,不仅是对法律条文的漠视,更是对司法效率的公然嘲讽。

  开庭次数刷新纪录。从2023年12月第一次开庭,到2026年2月26日即将到来的第九次开庭,两年多时间里,法庭成了拉锯战的战场。平均每隔两三个月就要开一次庭,每次开庭少则一两天,多则一周。如此高频次的开庭,并非因为案情复杂难辨,而是因为关键证据始终无法质证、非法取证无法排除、程序违法无法纠正。庭审不再是查清事实的过程,而成了消耗当事人意志的磨盘。

  证据链条千疮百孔。辩护人多次申请调取讯问同步录音录像,以核实供述真实性、排除非法取证可能,却屡遭法庭拒绝。公诉方仅以22份语焉不详的“情况说明”试图掩盖取证瑕疵。这22份由郯城县纪委监委出具的说明,暴露出疲劳审讯、选择性记录、虚假签名、冒名代签等严重问题,却被统一以“工作繁忙忘了”为由搪塞。当关键证据成为“禁区”,当“忘了”成为违规的挡箭牌,庭审便失去了查清事实的基础。

举报者的代价:司法工具化的隐忧

  陈祥案之所以引发广泛关注,不仅在于程序违法,更在于其背后的深层逻辑——这似乎是一场针对实名举报者的“精准打击”。

  据陈祥家属讲:案发前,陈祥因实名举报新河社区书记黄立勇在副镇长竞聘中学历造假,触动了地方利益链条。随后,他便迅速从举报人变成了被告人。公诉机关对诈骗罪的审查起诉仅用1天,未充分听取辩方意见便仓促提起公诉;案件进入法院后,久拖不审、审而不决,从取保候审转为逮捕,直接诱因正是陈祥坚持要求调取讯问同步录音录像、拒绝配合走过场庭审。

  更令人痛心的是被告人的绝望抗争。2026年1月,为抗议关键证据不予出示,陈祥吞服大量安眠药,经抢救两日才苏醒。这一极端行为,是一个公民在司法救济渠道受阻后的无奈呐喊,也是对司法公信力的沉重拷问。

  而在第八次开庭期间,陈祥年迈的父母连续四天被拒之法庭门外,连基本旁听权都无法保障。公开审理案件却限制近亲属旁听,司法公开沦为一句空话。与此同时,审判长吴超被指违规会见被告人并作出“只要配合开完庭,检察院如果不撤诉,法院就判你无罪”的虚假承诺,面对明确的回避申请,法院至今未作任何实质性回应。当裁判者自身涉嫌违规,公正的天平又如何能保持平衡?

一地鸡毛之后:法治信仰的重建

  三年九开庭,换来的不是真相大白,而是满目疮痍。

  一个不大的案件,为何会审得如此支离破碎?答案或许在于,当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当程序被视为可以随意揉捏的橡皮泥,再小的案件也会变得面目全非。陈祥案中暴露出的种种问题——超期羁押、证据隐匿、违规会见、剥夺旁听权、以“工作繁忙”为由推卸程序违法责任——并非孤立存在,而是系统性程序失范的缩影。

  司法的价值,不仅在于惩治犯罪,更在于通过严格的程序守护每一个人的权利。如果为了追求所谓的“结果”,可以牺牲程序正义,可以无视法律时限,可以压制辩护声音,可以打击报复举报人,那么最终受损的将是整个社会的法治信仰。

  “鸡飞狗跳”的庭审,换不来“风清气正”的判决。唯有回归法治轨道,严格依法办事,让每一个环节都经得起阳光审视,才能让这起“一地鸡毛”的案件真正尘埃落定。

  2月26日,第九次开庭在即。人们期待看到的不仅仅是一次开庭,更是一次纠错的机会。愿郯城法院能以此次庭审为契机,正视程序违法问题,调取关键同步录音录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对审判长回避申请作出公正决定,让公平正义不再缺席。毕竟,法治的尊严,就体现在每一个看似“不大”的案件之中。(许卫国)

创建时间:2026-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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